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狗”,女生是很难办的。
拒绝他吧,怕他伤心,毕竟除去烦人的行为外,他本身并不是个那么令人讨厌的人。
但不拒绝他的话,又会被说闲话。
另外,为什么我要给“舔狗”加双引号?
因为我觉得这是“添狗”这个词本身就是对男生的侮辱。
痴情本身是一种美好并且浪漫的行为,并且其实打一开始,很多男生就做好被拒绝的准备,但他们依然为此义无反顾。
多么浪漫啊!
我也曾痴迷过一些女生,但我从来不会对她做什么,或者希望她做什么。我不会去打扰她,我只是默默地爱着她。
我是沉默的痴情者,但我也敬佩敢于行动的痴情者。
这不是一种令人作呕的行为,我们不“舔”,也不“狗”,我们不希望被冠以一种令人作呕的称号。
但是我们必须做好觉悟,我们必须遵守原则:绝对不给女方添麻烦,点到为止,不死皮赖脸。
如果因为被拒绝就翻脸不认人的话,那么你也不过是个渣男而已。
我虽然不追求美丽的绽放,但我希望能体面地凋零。
我知道你不喜欢我,但我喜欢你,这就够了。
只要我还喜欢你,我就有前进的动力。
就算被你拒绝,我也能一笑而过。
然后,继续喜欢你。
喜欢是不需要逻辑的,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,因为喜欢,只是因为我的性欲而已。
爱情的动机本身就不纯净,我不可能站在“我付出了这么多,你却无动于衷”的道德制高点上,因为先有下流想法的,是我。
爱情不是会因为吊桥效应而产生,爱情也不会因为救人一命而产生,因为爱情的产生的根本就是性欲,是荷尔蒙,吊桥效应一类只是能在短时间加速这些荷尔蒙的分泌罢了。
一切都是见色起意而已。
因此喜欢上一个人,甚至不用直接接触她,只要看上一眼,就够了。
因此男人的本质就是渣男,几乎没有男人一辈子只爱一个人。
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吧,作为一个沉默的痴情者,我从来不会在同一时间只喜欢一个人。
再告诉你们一个秘密吧,我喜欢过的人,大都是我亲密的朋友。
我的要求很低,也许会被人说卑微,但我无所谓。
我只要能感受到她的存在就是莫大的幸福了。
噢,是“她们”。
所以,看,我也是“渣男”吧。